发布日期:2019-09-11 | 点击:380 | 来自: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上海海关积极贯彻海关总署与各部委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有关精神,主动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互联共通,从信息应用、执法联动、数据挖掘三方面入手,拓展外部信用信息的应用与服务,反哺差别化海关监管措施,实现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精准监管与服务,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加强信息应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加强数据发布与更新
积极参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外网对接工程,主动发布信息、共享信息,去年以来完成关区11万余家企业资质类信息和2700余条监管类(行政处罚)信息导入平台工作,累计上传海关认证企业、失信企业信息5.8万余条。
有效利用外部信用信息
依托平台广泛获取各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共享信息,对关区3千余家认证企业定期开展外部信用信息筛查,做到每家必查、无一遗漏,确保海关认证企业无外部信用缺陷。去年以来对其中23家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信用等级调整。
加强执法联动,推进部门间协同监管
联合国税部门加强虚假贸易联合管控
去年以来与国税部门互换海关认证和失信企业、国税出口退(免)税第四类企业信息数据3万余条,并设置风险防控指令加强虚假贸易联合管控,促进进出口企业规范经营。
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拓展风险防控手段
对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口不收汇、进口多付汇风险企业名单开展风险分析和数据比对,去年以来经筛选比对验证排摸后已将133家风险企业名单运用于海关风险布控等环节。
联合公安部门助力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
与地方公安部门签订《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上海自贸区范围内的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企业为对象,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定期交换机制,促进海关企业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效能同步提升。
加强数据挖掘,“由企及人”践行信用监管
将信用管理延伸拓展至进出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行为,开展失信企业法人再注册同类或关联企业专项调查,通过数据批量比对与分析防范失信企业“改头换面”后继续从事走私违法活动。
我们的成效:
▶ 排查出59家海关失信企业法人再注册关联企业,经布控实际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23家,命中报关单361票,查获异常报关单13票,涉及5家企业。
▶ 梳理关区27家因犯走私罪调整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依法将其中13名海关失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列入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经营人员“黑名单”,目前已有11名在其他企业任职的人员收到限期变更通知书。
下一步,上海海关将继续在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体制,为优化上海口岸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关智慧和海关力量。
供稿单位:上海海关企管处
转自 上海海关12360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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